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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在2013年中國城市規劃年會“新型城鎮化與區域協調發展”論壇上,來自同濟大學的張立以《轉型時期中部地區的城鎮化發展環境、機制和調控》為題,從四個方面介紹了對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發展的探索和研究。
首先,中國城鎮化發展的轉型階段。
城鎮化水平快速增長,2011年城鎮化水平達到50%,農村人口城鎮化趨勢持續加快。但是區域城鎮化差異明顯,1982-2010年間,東部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了34.9個百分點,但中部和西部地區僅提升了27.2和22.2百分點。
城鎮化轉型階段,首先區域經濟呈現新格局:東部經濟比重有所停滯,西部快速增長,但中部經濟相對疲軟。其次區域人口遷移也有新的變化,中部地區人口跨省遷出占全部跨省遷出比例較高,從1990年的22.7%增加到了2005年的42.4%。高比例的人口遷移表明,中部省份城鎮化進程是我國未來區域城鎮化健康推進的重要組成分。
第二,城鎮化目前的發展環境。
人口結構轉變,1980年以來我國人口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勞動年齡人口的比例已經處于峰值區間,潛在的新增適齡勞動人口比較有限。但是隨著中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幾千萬跨省外出人口將可能逐步回流本省就業和生活。
就業結構轉變,勞動密集型工業將逐步得到重視。中部地區的第二產業的比重占了52%,但中部六省制造業就業貢獻率僅為22%,而廣東、江蘇、浙江、福建經濟發達省份就業貢獻率都在40%以上。所以中部地區的經濟發展、人口遷移,根源是就業供給和產業結構不適應。
從消費結構的轉變來看,我國居民消費率已經從1982年的49%下降至2010年的34%。2030年中部地區人均GDP正常情況下達到25000美元,達到西方發達國家的中等水平,城市的消費將繼續增長。
再有農村社會結構的轉變,中部地區向外遷出的人口量非常大,80后90后將持續外出,農村空心化嚴重,這種趨勢可能會持續很長的時間。
城鄉地域空間結構的轉變,1980年代以來的“小城鎮發展道路”并沒有帶來中部地區小城鎮的全面發展,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千強鎮中部地區僅有70個鎮入圍,2011年全國百強縣僅入圍14個縣,所以目前的結構并不利于中部地區的發展。
第三,城鎮化的動力機制。
歷史上中部地區發展的動力主要來自貿易,建國初期主要是國家投資下的結構重組,在2000年之后則是多元動力發展的階段,國家有一些政策和產業轉移,但相對不是很強。改革開放三十年,在中部地區自上而下發展機制是相對比較薄弱的。
未來中部地區城鎮化的動力機制,就是制度創新、內生動力。外生動力是國家政策、國家投資、外來資本、產業轉移的政策,而內生動力,就是自身制度創新、城鎮拉力和農村推力。中部地區對中國城鎮化的意義非常大,因為40%的跨省遷移人口都來自中部地區,所以除了東部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中部地區的人口健康生活、健康就業。
第四,初步解讀政策調控的方向。
產業結構的轉變是基礎,沒有產業就沒有發展,就沒有GDP的健康。中部地區的產業調整、政策調整,不一定是大型的重工業的進入,制造業的重點推動非常重要。通過制造業的發展帶動更多就業,讓本地人口不必再外出打工,能夠有健康的家庭、健康的生活狀況,再由政策引導外出人口回歸。農民工2.3億人,其中有近1/2來自中部六省,但這種城鎮化是一種不穩定的城鎮化,如果能夠在本地就業的話,社會矛盾就會減少。同時優化城鎮體系空間結構,引導部分新增城鎮人口向縣城和小城鎮積聚。另外,差異化引導小城鎮發展,以小城鎮為節點實現城鄉統籌,新農村的建設如果沒有資金的扶持,單純靠地方政府是不能成功的。最后,推進城市圈建設,培育省域第二增長引擎,中部各省,幾乎全是“省會城市極化發展”的格局,經濟發達城市外圍的“燈下黑”現象十分明顯,任何一個發達省份都有至少兩個以上的發達城市,江蘇有南京、蘇州、無錫,浙江有杭州、寧波、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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