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人口遷移是市、區政府為解決房山區煤礦關閉地區群眾生產、生活苦難和居住安全問題而實施的一項民生工程。按照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要求,自2005年起,房山區區開始陸續關閉整頓煤礦及非煤礦山,到2010年,334家煤礦全部關閉。 煤礦關閉涉及到大安山、佛子莊、霞云嶺、南窖、史家營、蒲洼、河北、周口店8個產煤鄉鎮,9.8萬人失去重要收入來源。為妥善解決產煤鄉鎮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市、區政府決定實施山區人口遷移工程。2006年市、區政府決定實施山區人口遷移工程,分步驟實施4.5萬人外遷,并在2007年設立專門機構,組織實施山區人口遷移工程。
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戰略以及北京市總體規劃對房山北部山區提出了新的發展要求,應從更高的角度對山區人口遷移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的梳理研究、統籌考慮承接首都人口疏解、集體建設用地的減量提質和山區生態保護及特色旅游發展。
根據不同搬遷對象的市級情況,制定搬遷的優先順序和實施計劃。首批搬遷工作遺留人員優先進行搬遷,包括已經通過首批資格認定但未選房的人員、區政府給予租房補貼的人員以及居住在臨時周轉房的人員;既是低收入又是險村險戶,隨后進行搬遷;剩余的低收入和險村險戶納入最后進行搬遷。
在山區人口安置地選擇上,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模式,在現有閻村公主墳、青龍湖、良鄉安置地的基礎上,新增若干集中和分散安置地,用于安置房建設和遷移人口的就業保障,新增安置地初步選址于良鄉發展備用地,后期將再根據安置地的拆遷情況對選址進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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