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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西部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發展,由我院義務編制的《固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于2012年7月獲得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
2010年10月,尹稚院長參加了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規劃西部行”的相關活動后,決定進一步深入支持相關地區發展,促使我院與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達成合作協議,為其義務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固原總規編制項目組由鄭筱津副院長領銜,總規一所(負責)、總規二所、環境所和市政所(專項)負責具體的規劃編制任務。經過項目組的努力工作,分別于2011年7月和12月通過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綱要和成果專家評審。專家組一致認為總規編制基礎工作扎實,資料詳實,分析較全面到位,內容齊全完整,深度符合有關規定,提出的市域發展目標、功能定位、產業布局、設施規劃和中心城區的發展方向、總體用地布局、專項規劃符合固原市的實際和自治區打造寧南區域中心城市的要求,對城市發展具有很好的指導作用。最終,總規成果于2012年7月獲得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
固原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于2010年12月底開始,期間多次與固原市委市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和專家交換意見,不斷修改完善,使規劃既能體現先進理念,又能夠符合當地發展實際要求。同時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項目組與當地保持密切聯系,在城區重點路段道路建設和改造、部分重大設施項目選址等具體工作中積極給予指導并提出相關規劃建議,有效的指導了規劃編制期間的相關城市建設工作,獲得地方充分肯定。
目前,我院相繼承擔了固原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地段城市設計,以及給排水、道路交通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進一步保障了城市總體規劃的落實和實施,為革命老區發展持續提供智力支持。
項目總負責:鄭筱津
項目負責:盧慶強、王學蘭
項目參與人員:
總規一所:郭大力、桑秋、尚嫣然、史惠珍、郁秀峰、于和平
總規二所:侯建輝
市政規劃所:馬小寧、韓志剛
生態環境所:呂春英、候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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